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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人能否主张出租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3
【案情】刘某在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街道自有门面房三间,2007年12月,刘某将房屋租赁给赵某开私人诊所,双方口头约定房租为每月100元,每年元月份将全年房租支付完毕。赵某在租赁期间,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2010年元月,赵某如期支付了全年的租金。同年6月份,刘某和李某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将房屋卖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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