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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持合同无效的主张是否表明支持合同的履行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9
依照本条司法解释规定,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是否可理解为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保护其履行。笔-者在前文已经说明,这一规定是为了澄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被废止后的认识问题。笔-者

如果出卖人允许第三人分期付款至于其他交易条件,如是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只要没有从根本上影响到出粪入的利益,出卖人不能以此作为同等条件限制优先购买权人。

第二十二条【租赁房屋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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