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需要经权利人的追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在实践中权利人不追认合同的情形非常多,那么未经追认的合同效力?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经追认的合同有没有效力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全面,被代理人未对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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