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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技术开发项目不能继续施行能向委托人索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技术开发的时候,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开发,委托其他单位开发的时候,要签订委托合同,那么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技术开发项目不能继续施行能向委托人索偿吗下面由律盾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技术开发项目不能继续施行能向委托人索偿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当因委托的原因导致失败的,委托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因为委托人导致技术开发项目导致失败的情况并不少,总结起来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付报酬的违约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受托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受托人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受托人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当技术开发项目因为委托人原因导致失败的,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技术开发项目不能继续施行能向委托人索偿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因委托的原因导致失败的,委托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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