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合同要依法成立的,需要满足比较多的条件,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惩罚的条款有没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惩罚条款有合同效力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惩罚性的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如果惩罚性的条款会造成人身损害的、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也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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