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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消灭又称为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合同是我们人生当中经常遇见的话题。我们都知道合同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有体现的,小到买菜途中,大到买房子,都是会涉及到合同的问题,那么关于合同的知识,合同的消灭又称为什么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您的阅读。

合同的消灭又称为什么

合同消灭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也称为合同的终止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通过小编的整理大家应该可以知道的是,合同消灭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也称为合同的终止,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律盾进行在线的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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