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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由于合同解除权没有限制,在实践中不排除保险人滥用解除权的可能,即不管被保险人缴了多少年保费,保险人随时都有可能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那么保险法对于设定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期限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且需要在约定保险标的发生双方约定情形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形而发生解除或终止。《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只有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此外,事实上,保险合同是合同分类的一种,同时也适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保险人与投保人也可以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保险合同的解除期限。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设定对于保障保险合同双方的法律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究竟是法定解除期限还是意定解除期限,需要看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具体约定。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关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解答,如果读者对于保险合同期限还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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