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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是否可以撤销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2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在法律上关于要约,只要成立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不得违反要约的规定,并且约定了一定的承诺期。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是否可以撤销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这是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

在实际中,遇到强制撤销要约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取消该要约,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关于合同的撤销,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由此可知,具备一定条件的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本案中,被告在通知中确定了原告缴纳承包金的最后期限,也就是确定了承诺的期限,因而已构成不可撤销的要约。被告于2003年3月2日的公开招标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不可撤销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权利。

本文认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通知应定性为要约。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据此,构成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下要件:

(1)要约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足以构成一个合同的内容;

(3)要约应当以明确的方式向要约人发出;

(4)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承诺即成立合同,要约人将受其约束的确定意思。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能否撤销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这是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在实际中,遇到强制撤销要约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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