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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9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人想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可以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如果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的,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那么迟到的承诺是不是属于要约?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

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作出的表示,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作出的表示,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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