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要约定产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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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要约定的内容有很多,那么劳动合同要不要约定产假?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合同要约定产假吗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不单独约定产假的相关内容,产假在我国其他法律是有约定的,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就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劳动合同中可以不单独约定产假的相关内容,产假在我国其他法律是有约定的,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就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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