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方式,而在实践中属于要约的情形有很多,例如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就是属于要约的一种,要约是指希望对方同意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推销是不是属于要约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推销是否属于要约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推销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是希望对方购买商品签订合同的,就是属于要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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