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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要约后要约失效了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要约是签订合同的一种重要方式,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并且承诺送达到要约人的,要约就会生效,而要约在一定条件下是会失效的,那么拒绝要约后要约就会失效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拒绝要约要约失效了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拒绝要约要约并不会就失效,而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才会失效,如果拒绝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前,受要约人撤销拒绝通知的,要约是不会失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成立需要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的成立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2、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拒绝要约要约并不会就失效,而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才会失效,如果拒绝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前,受要约人撤销拒绝通知的,要约是不会失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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