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就是劳务作业分包。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发给承包单位。那么施工劳务分包可以和个人签合同吗?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施工劳务分包可以和个人签合同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啦,在零散的劳务承包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