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征地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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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现实生活当中社会公益性事业在社会运转过程中占据着很重要的比例,通过社会公益性事业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而在进行社会公益性事业到时候不可避免需要相应的土地,那么对于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益事业征地怎么界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各地经批准的用于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行政划拨,安居工程一般就是经济适用房。
众所周知社会是并不是我们所有人聚在一起就可以构成社会。一个健康的社会往往代表着社会管理机关好好的管理着社会里面所有人的秩序以及维持了社会稳定,如果在公益性事业征地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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