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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残疾人的法定代理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要有监护人保障其利益的,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在进行民事活动的,需要由代理人代为执行,那么20岁的残疾人的法定代理人是什么人?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20岁的残疾人的法定代理人是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岁的残疾人如果没有精神疾病的,是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需要代理人,如果有精神疾病的,其代理人为其监护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岁的残疾人如果没有精神疾病的,是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需要代理人,如果有精神疾病的,其代理人为其监护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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