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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有的家庭条件稍微好一些中,可能在结婚之后,父母就已经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的,对于父母出资所涉及到的房屋的话,是不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解释三》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来在夫妻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所以说一般不按照共同财产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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