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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带到外地不让探视,另一方怎么要回抚养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法律咨询:

我俩结婚举行仪式没领证,有一个五岁的女孩,一直是姥姥看着,他也没怎么看,也没给过多少抚养钱。后来我俩吵架说分开,前段时间她说带孩子出去玩两天,就把孩子给藏外地去了,现在也不让给孩子打电话,说分开了以后孩子见也不让见,我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要起诉的话他爸爸妈妈都不在了,家里没人了,只有哥哥和他叔叔能联系上,这样子能要回孩子吗?

律盾律师解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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