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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品房没交房法人代表换人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购房者购买的房屋一般都是不是现房,购买的是预售房,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载明房屋交付的时间,超出交付时间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那么买商品房没交房法人代表换人了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买商品房没交房法人代表换人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没有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开发商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房屋延期交付开发商责任有哪些

对逾期交房,开发商需要承担买卖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依法定。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酬、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等。而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是指在合同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守约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强制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2、定金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具体到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对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没有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开发商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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