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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随之婚姻关系的解体,亲情纽带的消失,利益一体化格局被打破。利益冲突也就发生了。拆迁利益的分配案件较大比例。那么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吗?以下是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

离婚后还能得到房屋拆迁补偿

离婚后,一方、双方、一方父母自有私房、公房,拆迁后,利益如何分配呢?

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四、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五、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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