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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的六大犯罪手段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0
租赁合同中的六大犯罪手段具体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一是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二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三是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

四是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

五是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

六是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

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警方提示:在从事房屋租赁、销售交易时,应当注意审查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资质,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警惕以超高利润引诱人们从事房地产项目投资的虚假广告,谨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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