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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后其中一方也有可能会违约,一旦一方违约,肯定是会给另一方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对方违约而给自己带来损失,在订立租房合同时就会规定违约条款,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律盾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如何订立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民法典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200%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无。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如何订立 签订租房合同之后可以看看对方是否违约,一旦对方违约了就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去追究对方的违约金。关于订立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的内容,想要详细了解并给自己提供支持的人可以在线询问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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