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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3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这样的名词,那两者之间有没有区别呢,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的产权以及产权期限又是怎么样的呢,两者哪种更占优势?下面律盾小编为您解答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1、拆迁安置房主要是在房屋征时政府自筹或自建的房屋,用于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这其中又要按房屋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拔土地和出让土地两种性质。

被征收人按相关政策选取划拔土地的房屋一般属于经济适用房性质,是一种不完全产权的房子,五年内不可以上市交易,超过五年上市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被征收人选择出让土地的安置房是个人拥有完全产权,与商品房性质没有差别。

2、公租房是产权归政府,用于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申请租房的一般要求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水平,无力购房,家中唯一住所被征收,或人口多无力解决住房问题的特困群体。

二、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三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核心过户,过户当日付六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较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拆迁安置房是被房子被政府征收了以后,置换的自筹或自建的安置房屋。而公租房主要是用来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所以两者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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