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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对于太原市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律盾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太原市房产信息网下载或咨询台领取并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协议

(4)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无产权证明

(4)不动产发票;(有差价的提供)

(5)产权移交书;

(6)测绘报告;

(7)身份证明(单位购买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8)共有的提交共有证明或属单方所有的具结书;

(9)公证委托书(委托办理的);

(10)申请人属于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人证明;

(11)其它必要的补充材料。

办理程序:

测绘(6号窗口)→税务登记(19号窗口)→4、5号窗口受理初审→审批→抽检→转件→缮证→缴费→发证→记载于登记薄→归档

(其中受理初审至转件需10个工作日)

上述内容来源于律盾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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