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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的责任是什么,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人寿保险公司的责任是什么,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内容?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寿保险公司的责任是什么,人寿保险合同有哪些内容

人寿保险公司的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

人寿保险合同内容:

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律盾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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