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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延迟付款是否能顺延工期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3
在技术标中显示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用高水平的施工组织设计牢牢抓住业主对本企业的信心,使本企业在技高一筹中取胜。

法律咨询:建筑甲方推脱延迟付款的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我方作为建筑企业,2014年6789四个月没有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近期甲方在对我方发函的回复中称,“银行拨付工程款需要,建筑方,甲方和财政局的三方核对的预算,因三方预算于2014年9月9日才出来,所以678三月的工期不得顺延。”(因为我方城建的是一个学校工程,所以有财政局的参与),现向各位律师请教,我方需要怎么才能争取到工期的顺延,法律依据有哪些,谢谢

律师回答: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合同约定先付工程款,那你们有理由顺延工期。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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