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工程款给付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而工程款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的施工方有获得工程款的优先权,那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对抗房屋买受人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对抗房屋买受人吗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并不一定能对抗房屋买受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工程款的优先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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