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股东无经营权约定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的需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有抽逃出资行为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股东无经营权约定是否合法?下面由律盾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东无经营权约定是否合法

首先,股东是指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无经营权的约定是否合法,需要视具体的约定内容而定。

这里的合法,一方面应作扩大解释,既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 又包括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应作缩小解释,仅指其中的强制性规范,不包括任意性规范。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为一般的原则。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约定,自然是合法且有效的。

律依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东无经营权约定是不是合法”问题进行的解答,股东无经营权的约定是否合法,需要视具体的约定内容而定,只在约定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是当事人自愿登记的,就是合法。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