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盾-法律服务欢迎您!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股东从本企业借款是否需要缴税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股东因为个人经济上的需要有跟本企业进行借款,由于股东跟本企业借款的关系,企业就少了一大笔的资金。一些人就会好奇股东借去的这笔款项的税费问题,不知道该款要不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律盾内容。

股东从本企业借款是否需要缴税

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如下: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股东从本企业借款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盲目借款的话,这笔款项也不符合有关的要求。股东从本企业借款企业允许了,但是具体在做账上该怎么做,在律盾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