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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出资为股东能成立公司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公司都由自然人投资设立。那么,公司还可以投资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有公司出资为股东能成立公司吗

只要不是自然人成立的一人公司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那么,有公司出资也是可以成立公司的。

股东的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读了文章,各位应该已经知道了,只要不是自然人成立的一人公司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那么,有公司出资也是可以成立公司的。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对于自己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感到疑惑,欢迎来律盾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专业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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