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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直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11
当经营不善或面临其他严重困难时,不少公司走投无路会选择解散。那么,当股东认为公司有必要解散时,能否通过起诉来要求公司解散?对于这个问题,律盾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进行答疑解惑,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的知识对你有所帮助。

  一、能否直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

  特定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如下: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效力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

  我国未作规定。日本准予自愿解散的公司,在清算结束前经股东大会决议而恢复。德国亦然

  以上法律知识就是律盾小编对“能否直接起诉要求公司解散”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特定情形下股东可以通过起诉解散公司。如您还有关于公司解散其他问题或者其他纠纷,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律盾专业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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