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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股东身份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9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规定在《公司法》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里,并且股东资格的丧失需经法定程序。那么公司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股东身份吗?版权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如果您想了解以上内容可以认真阅读以下律盾小编悉心为您准备的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

一、公司能随意解除股东股东身份吗

不可以。《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以上内容就是律盾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非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股东身份不会被解除。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对您帮助不大或者您想了解更多详情,欢迎咨询律盾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答案和全方位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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