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时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8
“不少远嫁海外的女子,确实有试图藉此改变命运的想法。”曾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的一名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数年前,南宁曾掀起一股“离异女子远嫁海外潮”。当年这些中年离异女性找“洋老公”就像“盲选”,通过中介简单交流后,很多人见一面就匆匆登记结婚,根本谈不上感情。但是结婚不久后“洋配偶”独自回国下落不明
关于涉外离婚时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形,人民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有的‘洋配偶’喜欢满世界跑,或者不在其登记国工作,我们的传票甚至都不知道该往哪里发。”法官说,很多人来法院咨询时,一看涉外离婚诉讼这么麻烦,干脆就不离了。而那些执意要离婚的,要么是因为想重新组建家庭,要么就是要处理财产,不得不离。
“涉外婚姻的登记确实比较容易,可万一你想离婚时,可比结婚不知要难多少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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