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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哪些方面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哪些方面?股东的查阅权都有哪些规定?下面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乃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而召开。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凡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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