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有独资、控股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8
发布部门: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公司制企业:(一)国有独资公司(包括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及其所属国有独资子公司);(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