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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法人财产权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1
董事会的法人财产权

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利(即公司法人拥有公司法人财产权,但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行使法人财产权,即决策权),并任免、考核高层经理人。对内管理公司业务,对外以公司名义从事活动。董事会实行集体负责制,董事与董事长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共同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的分类和独立董事

英国称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美国称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属外部董事范畴,是外部董事的一种,也称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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