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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受生效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3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在合同承受生效的过程中,如果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撤销权,则被视为已经抛弃,而承受人也不得因承受前的原因主张合同的撤销。那么,合同承受生效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承受又是什么。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问题。

一、合同承受生效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承受的效力如何,具体如下所述:

合同承受的效力首先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原合同当事人完全脱离合同关系。嗣后合同的履行或者不履行以及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概与原合同当事人无关。其次,因合同承受为无因行为,承受人得对抗原合同当事人的事由,不得用以对抗对方当事人。

再次,《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二、什么是合同承受

合同承受,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有:

1、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合同承受以存在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在可撤销合同,原则上可成立合同承受。但在合同承受时,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撤销权视为已经抛弃,承受人也不得因承受前的原因主张合同的撤销。

2、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中只能成立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故不能成为承受合同的标的。

3、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

4、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承受不发生效力。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合同承受生效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同承受的效力,首先在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原合同当事人完全脱离合同关系。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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