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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在日常工作或者是生活中,签订合同非常的重要,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对合同的相关内容作详细了解,防止出现合同纠纷,那么什么是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主要包括如下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到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违反初步协议,未尽保护、照顾、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违反强制缔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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