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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欠债应该怎样进行偿还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夫妻的共同债务一般是在具有夫妻关系的时候才能够存在,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就不是这样的了,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承担债务。那么,离婚期间债务应当如何规定呢?下面就由律盾小编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期间欠债应该怎样进行偿还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同样,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也应当按共同债务处理。这样处理离婚后债务纠纷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夫妻离婚后,仍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后债务纠纷中,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权进行处理与分割,债权人仍然既可以向原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一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夫妻一方的外债在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在法律上时有这样的规定,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不包括赌债等非法债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期间的债务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权人与男方有明确的规定,并与男方约定有关婚后财产的行为可以不进行偿还。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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