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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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在结婚之后购买到的房屋,往往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的房屋,一旦出售的话是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但是有些人在卖房的时候并没有得到配偶的同意,而是自己一意孤行的在卖房了。律盾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应承担什么责任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无效。卖房人因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对买房人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买房人的经济损失。
法律规定
根据我过《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配偶是有权表面房屋出售没有相应的效力,因此请大家在出售房屋的时候要能够清楚相关规定。对于未经配偶同意出售夫妻共有房屋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内容,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律盾律师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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