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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有离婚房屋补偿款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随着房价的步步攀升,房子也成奢侈品。在离婚时,通过法院的判决,房子必然要归属一方,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另一方的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是怎么计算的。

哪种情况有离婚房屋补偿款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离婚后房屋补偿款在房产分割时被提出,房产必然要归属一方。

1、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根据规定,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将产权判决给登记方,登记方根据实际还贷情况对另一方给予离婚后房产补偿款。

2、婚前一方取得完全产权,婚后共同支付剩余的房款,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离婚房产补偿款。

什么是离婚后房屋补偿款

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是指夫妻双方对共同还贷或共同购买的房屋,通过法院判决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同业拆借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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