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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房贷判决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14
在婚前按揭买房的人很多,那么在婚后就会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当双方离婚的时候,对于房贷方面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这个问题又是怎么来进行判决分割的呢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房贷判决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个人偿还,但是,虽然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但双方在结婚后达成协议,该贷款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偿还。

因此,在相关的纠纷判决中我们需要参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房贷的分割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债务,在结婚之后如果达成协议也属于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偿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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