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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债务怎么样变更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是家庭或者夫妻重要的财产,购买房屋时一般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贷款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债务,要清偿欠款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房产债务如何变更?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债务怎么样变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转让是需要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房产债务的债权人是银行的,离婚时取得银行同意就能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转让是需要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房产债务的债权人是银行的,离婚时取得银行同意就能变更。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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