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离婚率逐年增加,只要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就很难在一起生活。大多数人会选择离婚,而在离婚后,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行分割。由于种种原因,在分割时难免出现纠纷。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如何处理?下面律盾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相关知识。
双方同意离婚但财产有纠纷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有漏分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将漏分的财产公平分配,如果是反悔或违反意志订立的协议,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什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1、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有关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有漏分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将漏分的财产公平分配,如果是反悔或违反意志订立的协议,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更多相关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