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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夫妻感情日渐冷淡,双方都觉得不能够再继续维持这样的婚姻,于是就提出了离婚。本来双方是要协议离婚,但却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双方都没有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律盾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只有在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均有协议得以处理的前提下,双方才能够自愿离婚

需要指出的是,在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因为不履行而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登记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规定有三个要件:

1、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

2、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

3、经过调解无效。

所以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法院并不必然判决离婚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个人还有共有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

离婚时有财产分割争议是很正常的情况,双方在这时候要离婚完全可以,但要委托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纠纷。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又要尽快离婚的时候,可以找律盾上的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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