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一般都很重视。特别是对于房产的分割,夫妻间因为房产的问题闹得越来越烈,最后闹上了法庭。那么,在法庭上对于房产的归宿是根据什么来判定的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在判断夫妻房产归属上有什么根据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对于在夫妻分房的时候,产权的归宿在法律上有相关的判罚依据,本文也为大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实际中,法院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并且判决之后需要带上相关的材料进行房产分割办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