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之后,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了,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对于已经损毁的财产应当如何进行分配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时损毁的财产如何分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方故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使夫妻共同财产显著减少,这种行为本质上侵害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行为人理应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对方违法对财产进行毁损,不仅在分割财产时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并有可能受到法院的民事制裁。具体处理时,应把隐瞒、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一并计算在内,对另一方应得的份额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瞒、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以个人所分份额折价补偿对方。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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