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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有什么规定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2
我国《婚姻法》没有将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列入到禁止结婚的范围之内,也没有将其作为婚姻无效的原因。1950年的《婚姻法》曾规定,“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但在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将此规定取消,其目的主要是让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虽不能发生性行为却自愿结合的男女能够共同生活,夫妻间的性生活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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