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原因夫妻经常争吵是离婚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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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一些人在结婚后,夫妻双方经常会因为经济原和收入等方面因经常吵架,导致关系不和,甚至双方闹到离婚的地步,那么经济原因夫妻经常争吵是离婚的理由吗?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离婚法定理由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经济原因夫妻经常争吵是离婚的理由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合上面的介绍,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盾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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