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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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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因为买了保险难以获赔,投保人赵先生一怒之下将中国**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拉上了公堂。经过两个多月的审理,城关区人民法院于昨日下达一审判决,要求保险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违约金和诉讼费2.1万多元。
赵先生:收了保金不赔偿
2002年9月26日,经业务员推荐,赵先生以自己为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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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一个月后生病,保险公司称她隐瞒病史不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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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既然当事人粟先生签字同意,保险公司就不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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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正确认识保险条款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之间的区别,澄清人们对保险条款的偏面认识,不仅是一个不容忽视和急需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而且也具有很强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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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着重论述了保险诈骗的共犯问题,并对这方面的几种学术观点提出了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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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96年6月7日,宋某为自己的货车向河南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1997年5月30日晚,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的电话报案,声称他的车与一辆富-康轿车相撞,已向事故发生地的天津北区交警队报了案。该保险公司当即决定派人去天津查勘现场。当业务员到达天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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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韩某于2004年3月和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约定韩某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当年韩某便以公司的名义与投保人文某、路某等人签订了存款分红型人身保险合同,收取当年度的保险费后给投保人出具了正式收据。此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韩某收取了投保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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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韩某于2004年3月和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约定韩某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当年韩某便以公司的名义与投保人文某、路某等人签订了存款分红型人身保险合同,收取当年度的保险费后给投保人出具了正式收据。此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韩某收取了投保人文某200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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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租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意外事故保险。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无力支付租金,被迫关门。为还债,钟某决定放火烧毁酒楼,以骗取高额保险金。3月27日深夜,钟某将汽油倒在地上后点燃,将酒楼烧毁。钟某放火后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中,语言露出破绽,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报案引起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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