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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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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 2020-03-05
由于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造成某人部分或全部的工作能力因此受限,无法执行与其所受教育、训练、经验相当的本行行业或任何其它行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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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2020-03-05
广义而言在人寿保险上,因投保人未继续缴纳保费而契约终止的情形,称为合同效力中止。投保人得在合同效力中止二年内申请复效,但二年内皆未缴保费,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届满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称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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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率 2020-03-05
为平均每个国人拥有之寿险业人身保险保单数,是由每年年底之有效寿险业人身保险保单件数除以每年年底之全国人口数而得每年之投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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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约权 2020-03-05
投保人得在任一契约周年日,符合更约权条款相关规定下,免附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且免体检,申请变更为保险公司仍销售之个人人寿保险。保费仍依-原投保年龄计算,另计算更约前后责任准备金差额,多退(现金价值)少补(责任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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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准备要投保但尚未与保险公司签订契约者,或已签订契约但保险公司尚未通过核保程序者,统称准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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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展员是收展部下属职员,保险收展部是一种以售后服务为主,以展业为辅。收占70%,展占30%的比营销团队要更专业、要了解一个公司所有的险种及现在早已停止销售的产品的专业的高素质的队伍,且要努力打造成一种取代营销制的一种未来寿险的销售模式的一种专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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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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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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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现在的生活之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有的保险是强制的进行购买,而有的保险则是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进行判断来决定自己是否进行购买。那么死差益与死差损的概念,如何实施?以下内容由律盾在线小编为您整理,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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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差益 2020-03-05
利差益是指实际运用的收益比依预定利率等预计之运用收益多时所产生的利益。反之,则称为利差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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